西安税务代理公司年审服务内容:
凡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市场监督管理机关)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(个体工商户选择纸质年报的除外),须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登录“西安红盾信息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xags.gov.cn),“网上年报系统”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。
以上就是西安税务代理公司给我们详解的税务代理要求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,更多专业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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